关于海关原西区空调维保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滁州市海关原西区空调维保项目
招标人: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维保地点:
招标方式及期限:公开招标、3年
公示起止时间:
配件名称、品牌、数量、要求:附《滁州市海关原西区空调维保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人应在公示期内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资金来源:政务专项资金;本采购项目整体采购最高价为2.6万/年,不设定最低价。
维保性质:半包:(见招标文件第8条、第9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三菱空调制造商、三菱制造商授权售后服务单位或空调设备维修、维护及保养项目,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
3、在本地有维修网点或驻点,能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抢修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从2018年1月至今从事过2家单个合同维保面积1万平米以上且是机关办公、医院等公共环境的空调维保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合同中需反应出数量,若合同中反应不出台数的,须由维保合同业主方出具维保台数,加盖单位公章,并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本招标文件所含内容是合同中的组成部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日15点政务中心南二楼市管处会议室。
联系人:宋祥军、联系电话:3835983